为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施行八周年,提升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,州人民政府决定4月下旬至5月中旬,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宣传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,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为重点,大力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,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,为建设法治政府、创新政府、廉洁政府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。
二、宣传重点
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施行八年以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成果,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及其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情况,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,财政资金使用、公共资源配置、公共服务、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,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。
三、宣传方式
(一)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,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,通过意见箱、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同时,要通过短信、微信、微博等新媒体,推动政群互动,扩大宣传面。
(二)通过宣传专栏、横幅标语、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。有条件县市和部门要通过政务公开宣传展板、专题电视节目、举办文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化宣传活动。
(三)组织开展《条例》施行八周年现场咨询活动,发放《条例》和《条例》问答宣传资料及相关宣传用品,并及时解答群众咨询问题。
(四)结合召开座谈会、下基层现场办公、开展政务公开评议活动、理论研讨等形式,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。
(五)要与新闻媒体合力协作,集中深入报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,充分反映政务公开建设成果和经验,弘扬主旋律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,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,精心策划,周密部署。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,扎实、有序地组织实施好集中宣传活动。
(二)务求取得实效。要从本地、本部门实际出发,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,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与人民群众进行互动宣传。
(三)做好活动总结。要认真做好集中宣传活动总结,总结材料于5月2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州政务公开办(联系电话:8233025,电子邮箱:)。
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4月16日